2010年军队院校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体检结论公布及申请身体复查有关问题的公告
各位考生及家长:
按照总部“阳光招生”要求,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确保军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现将体检结果公布及复查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除化验类检查科目外,其它体检项目检查结果由主检医生在面试体检点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如有异议,可当场提出复查申请,由面试体检点组织复查(其中视力项目仅限于考生面试体检当天或次日上午前复查),如考生自愿放弃复查,考生家长或本人必须签字确认。
2、因化验类科目检查耗时较长,我们将根据体检进程,依托江西教育网高招频道(HTTP:∥gaokao.jxedu.gov.cn)公布化验类科目检查结果,考生可凭本人考生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登陆查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查。
3、7月1日,对化验类和其他项目体检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除视力不合格的考生外),省军招办将再集中统一组织复查,地点在南昌面试体检点,时间为7:00-18:00。其中参加B超、转氨酶、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艾滋病、梅毒复查的考生,空腹前往复查点进行复查。此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逾期不再办理。